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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民进集体提案 (本集体提案提交南通市政协11届2次全体会议) 关于加强基层(乡镇街道)安监机构 及队伍建设的建议 民进南通市委 2013年1月15日
基层(乡镇街道)安监队伍是安全监管的中坚力量,加强乡镇街道安监队伍建设对保障企业安全生产持续发展和维护职工生命安全具有重要作用。近年来,全市基层安监队伍为全市安全生产稳步发展做出了艰苦努力,也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还存在着许多不适应的状况,多数乡镇(街道)普遍存在安监站所地位不明确、安监人员待遇低、队伍不稳定等问题。 一、当前基层安监站所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有: (一)乡镇安监力量仍显不足。43个乡镇安监站(所)没有配备公务员,达不到省安委会要求的基层安监机构“1+2”模式(即每个乡镇至少配备1名公务员+2名事业编制的专职安全监管人员)。部分地区乡镇合并后,安监所为挂牌机构,在编人员的编制往往挂在企业管理服务中心等其他机构。此外,因政府中心工作多,抽调安监人员参加拆迁等其他工作的情况屡见不鲜。 (二)乡镇(街道)安监站(所)执法问题。目前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监管职能只在县级及其以上人民政府。由于乡镇(街道)安监站(所)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根据《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县级安全监管部门无法实施执法委托,这样,乡镇安监人员只是纯粹的监督和检查,行政执法很难落到实处。 (三)乡镇(街道)安监站(所)保障能力十分薄弱。近年来,各级领导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安全投入也越来越多。海安、如东、海门、通州、崇川、港闸、开发区对安全投入采取实报实销制,每年用于安全生产中的投入每个乡镇都在10到20万元左右。全市乡镇(街道)安监站(所)安全防护用品普遍配备不足,仅海门、启东、如皋配备了执法摩托车、电瓶车,对照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及支撑机构基础设施建设与装备配备相关标准,检测仪器等配备严重不足。 (四)乡镇(街道)安监站(所)待遇问题。基层安监人员经常深入到企业生产一线进行检查,接触有毒有害物质,工作辛苦,危险性大。一旦发生事故,还有可能被追究责任。大家普遍感到压力大、责任重,但待遇却没有跟上,没有做到“责、权、利”的统一。目前不少县(市)、区实行了车改,安监人员的交通补助与其他工作人员一样。但由于安全监管的特殊性决定安监人员手机24小时不能关机,人必须天天都在企业跑,大量的交通费用、通讯费用造成很多人不愿从事安全监管工作。同时乡镇安监人员性质不一,但所从事的工作是一样的,存在同工不同酬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的积极性。 二、加强我市基层安监机构及队伍建设的几点建议 1、解决人员编制,完善机构体系建设。省政府2012年112号文件要求“乡镇(街道)要明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机构和工作人员”。在全市提倡推广乡镇(街道)安监机构单独设置模式,参照昆山、江阴、宜兴、大丰等地的做法,根据行政区划人口数量、经济总量、生产经营单位数量等实际情况,合理配备专职在编人员。对“强镇扩权”改革试点镇,推广兴化市戴南镇在经发局挂牌安监局(独立运行)的做法,同步建立安全生产监察中队,达到安全执法机构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的目的。其他乡镇参照常熟“一乡镇一中队”或昆山“区域性设置中队,连片执法”模式,因地制宜建立安全生产监察中队。 2、加强装备建设,改进安全监管手段。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及支撑机构基础设施建设与装备配备相关标准的通知》(安监总规划〔2010〕84号)要求,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及装备配备实施方案。加强与发改、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建立安全生产基础设施与装备标准化建设协调推进机制和保障措施,在每年的政府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数量的专项资金,确保安全生产基础设施与装备标准化建设顺利推进。资金由县(市)、区财政核拨,市政府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予以引导。 3、出台相关政策,改善安监人员待遇。建议在政治上、经济上制定并落实有利于安监干部履职的相关政策、规定等,创造条件解决其在工作、生活上的实际问题,明确规定专职安监人员的待遇不低于同级同职其他管理人员待遇,争取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实现专款专用并确保落实,为乡镇安监人员依法参加任职资格培训、学习考察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4、加强培训教育,提高安监人员素质。严格人员选拔,可参照大丰市和昆山市做法,按照乡镇安监岗位设置要求,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或参照无锡市做法,每年对安监人员进行脱产集中轮训,采用统一题库和计算机考试等办法加强培训考核,严格持证上岗。 2013年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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