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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208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13-05-22    点击: 次    来源:    作者:0 - 小 + 大

 

对市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

208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民进南通市委:

贵会提出的关于加强基层(乡镇街道)安监机构及队伍建设的建议(联合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目前我市基层安监机构及队伍建设现状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全市各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监管执法体制得到进一步健全完善,乡镇安监机构和队伍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截止目前,9个县(市)、区全部实现了“一局一大队”模式。县(市)、区安监局人员编制为262人,其中行政编制123人,事业编制130人,实际在岗298人。全市112个基层单元(乡镇、街道、园区)中全部设立了安监机构(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进行了调整),其中,独立设置安监站(所、分局)的有38家,占比为33.9%;与其他部门合署的44家(实际为独立运作),占比为39.3%;挂牌的30家,占比为26.8%。人员编制总数为393人,其中,行政编制125名,事业编制225名。实际在岗人数429名,其中专职人员367名。

二、我市在推进基层安监机构及队伍建设中的主要做法

(一)建立健全基层安全监管体制。20024月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在全省开展乡镇(街道)安全生产达标的通知》后,我市按照通知要求,并根据《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和《江苏省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管理达标考核细则》,全面部署开展乡镇(街道)安全生产达标活动。各县(市)、区政府高度重视,积极落实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人员,完善管理网络,组织召开达标工作现场会,以点带面、以点促面,不断规范乡镇(街道)日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2007年到2009年,经过两年的努力,全市所有乡镇(街道、开发区)都成立了安监所(站),并配备了专兼职安全监管人员。2010年,在新一轮乡镇机构改革中,虽然对乡镇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进行了较大幅度精简,但仍然保留了安监站(所)牌子,配备了专职安监人员,从而保证了基层安监队伍的稳定,为全市安监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奠定了基础。2011年以来,以安全生产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为抓手,将推行省安委会部署的乡镇(街道)安监机构“1+2”模式作为重要指标纳入对各地政府的考核。同时逐年加大对基层安监机构及队伍建设的考核权重,逐步将其作为年度综合考评的否决性专项内容,有效地推动了各地加强乡镇安监机构及队伍建设。对于2个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省级试点镇、沿海前沿地区重点中心镇和市级中心镇,由市编办督促其在综合执法局设立安全生产监察中队,专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处罚职能,进一步加强改革试点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严格规范基层安监站(所)有序运行。为进一步夯实我市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基层安全生产监管职能,理顺安全生产监管机制,规范基层安全生产监管行为,我市以“建立一个健全的组织网络,健全一套完备的保障措施,制定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监督管理制度,形成一册完善的台帐资料,建设一支素质过硬的监管队伍”为抓手,组织召开了全市乡镇(街道)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现场会,出台了《南通市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指导各安监站(所)建立了“安全生产会议、宣传教育培训、信访(举报)处理、目标管理责任与考核、统计分析与信息上报、隐患排查治理、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及演练、监督检查、高危行业与重大危险源监管、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经费投入保障与管理、公共安全责任追究”等12项基本监督管理制度和3个大类22个子项工作台帐把乡镇(街道)的生产经营单位(场所)的生产性质、安全管理机构、特种设备、职业卫生、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防范措施、应急预案以及日常的安全工作等内容记入档案,纳入有效的监控视线;统一下发了执法文书样本,对基层安监人员执法行为进行了规范。制定了乡镇(街道)安监站(所)安全监管工作目标考核办法,进一步细化了工作标准,从而使乡镇(街道)安全工作由被动到主动,由接受上级安全检查,转变为自觉开展安全检查,有力推动了全市基层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开展。

(三)着力提高基层安监队伍整体效能。为切实提高基层安监机构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水平,我们在全市安监系统组织开展了“大学习、大培训、大练兵、大比武”活动。该活动紧紧围绕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和优质服务这一核心,以提高全市安监系统干部职工政治思想素质、依法行政能力为主线,以加强队伍建设为目标,本着“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围绕基本知识、基本业务、基本技能,通过每周学习、每月测试、每季考评,组织开展政治学习、业务研讨、集中培训、隐患排查、现场执法技能比武等,使安监系统干部职工人人熟悉法律政策,精通业务技能和岗位技能,切实提高安全监管能力、法律适用能力、行政文书制作能力,积极打造政治过硬、业务过硬、作风过硬和会监管、会检查、会执法、会服务的安监队伍,真正实现从“传统管理型”向“监管执法服务型”的全面转型。

(四)努力开拓安全监管行政执法新路。为有效开展基层安全监管工作,我市各级政府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主动探索新的监管模式,不断开拓乡镇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新局面。海安县推行了定期轮换、分片包干的乡镇安全生产执法新模式,他们将14个乡镇分为三个片,由县安监局执法大队的3个中队各负责一个片的执法任务,各镇安监站只对本辖区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日常监管,监察执法工作由相应包干中队调集片区中其他镇安监人员实施。实行分片执法改变了过去安监人员既要进行日常监管又要进行安全执法的“一人砌墙两面好看”的困境。海门市通过推行说理式行政执法,将执法“说理”贯穿到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事故调查、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活动的全过程,实施事前、事中、事后说理,营造了阳光执法、和谐执法的良好氛围,确保了案件定性和处罚的准确、公正。通州、海安、海门还通过在部分乡镇试行安全生产委托执法,赋予乡镇安监(站)所部分行政执法权,使乡镇原来“看得见、摸不着”变成了“看得见、摸得着”,提高了执法效率。

(五)着力推进安全监管保障能力建设。各地加强与发改、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建立安全生产基础设施与装备标准化建设协调推进机制和保障措施,在每年的政府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数量的专项资金,确保安全生产基础设施与装备标准化建设顺利推进。各地均为乡镇(街道)安监站(所)配置了电脑、电话、档案橱、空调等办公设施,为乡镇安监人员配备了照相机、DV机、安全头盔等装备。海安、如东、海门、通州、崇川、港闸、开发区等地乡镇对安全投入采取实报实销制,每个乡镇年均投入10-20万元。海门、启东、如皋等地还为安监站配备了执法摩托车、电瓶车。启东、海门、海安等地为安监站工作人员统一配备了制服。2012年对照省局关于乡镇(街道)安监机构能力建设标准,在每个县市区各组织1家乡镇(街道)进行了试点创建,9个乡镇(街道)全部通过省级验收并获得10万元专项补助资金。

三、强化措施,扎实推动乡镇安监机构能力建设

尽管近年来全市基层安监机构及队伍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还存在着机构地位不明确、人员待遇低、队伍不稳定等问题和不足。为此,市安监局将进一步明确目标,强化措施,扎实推动乡镇安监机构能力建设取得更大成效。

(一)强力推动乡镇安监机构能力建设。一是继续督促各地按照市政府82号文件规定要求,健全乡镇(街道)和国家级、省级开发区安监机构,实现应设尽设全覆盖。加强基层消防、建筑施工、海洋渔业安监机构和队伍建设,切实解决监管监察力量不足的矛盾。二是加强乡镇安监机构能力建设达标考核。继续将乡镇(街道)安监机构能力建设列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对应设未设和未按要求设置乡镇安监机构的地区,提请市安委会约谈相关地区分管领导。积极指导各地扩大创建省级达标乡镇数量,争取更多省级专项补助资金,推动基层安监机构能力建设。三是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会同人社、编办等部门,认真开展调研,加强对各地的业务指导。积极推动各地明确乡镇安监站站长享受中层正职待遇。逐步推进乡镇安监人员的任用调配,要征得县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同意;跨乡镇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的交流,由县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提出意见,征得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同意,报经人事部门统一调配,以保持乡镇安全生产监管队伍的相对稳定。

(二)不断提高乡镇安监人员能力素质。一是进一步完善学习教育制度,加强基层安监人员政治、法律、业务学习和党风廉政教育。指导各地加强基层安监人员的上岗培训,组织开展知识更新培训和相关业务培训,重点开展以提高执法监察人员安全生产现场执法能力和解决安全生产执法难点疑点问题为主要内容的专题培训,规范执法监察行为,提高执法监察质量。组织基层安监机构中行政或事业编制身份的人员,全部申领省安监局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证。二是严格人员选拔。会同组织、人社等部门,指导各地每年开展乡镇安监岗位定向招录,明确定岗后在安监岗位工作年限不得低于3年,以不断优化乡镇安监队伍的知识结构。三是督促各地把政治思想过硬、具备较强业务素质和良好职业道德的人员充实到安全生产监管队伍中来,确保有人负责、有得力的人负责,能负得了责,确保切实有效承担起辖区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三)逐步健全安全生产投入保障机制。一是落实经费保障。督促乡镇(街道)建立与辖区人口、面积、经济社会、监管任务相适应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列入当年财政预算,并随经济社会发展逐年有所增加。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安全装备保障、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生产先进技术推广应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等。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并确保落实。二是加强硬件建设。按照“严格标准,急用先行”的原则,参照《国家安监总局有关基层安监机构基础设施建设与装备配备标准的通知》(安监总规划[2010]84 号)规定,加大考核通报力度,切实推动乡镇安全生产监管机构装备配置水平的提高。三是建立激励机制。会同财政、人社等部门,督促各地将乡镇安监人员纳入安全生产特岗津贴发放范围,并按照江苏省安全生产执法服装配置标准为其配备相应执法服装,以提高基层安监人员岗位荣誉感。

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重在基层、难在基层。推进乡镇(街道)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是进一步加强基层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有效解决基层薄弱基础脆弱问题的重要举措。因此,市安监局将一如既往的认真履行职能,依法行政,不辜负政协委员的期望。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指正。

南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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