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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的几点建议


时间:2012-02-27    点击: 次    来源:    作者:0 - 小 + 大

南通市港闸区科技局  刘志刚

 

创新型城市是指以科技进步为动力、以自主创新为主导、以创新文化为基础,依靠科技、人力、文化和体制等创新要素驱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城市形态。目前国际公认的创新型城市的主要度量标准是: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贡献率超过70%,全社会研发投入占GDP的比重在2%以上,技术对外依存度在30%以下。此外,创新型城市还应有良好的创新政策和制度、一流的公共服务平台和一批实力雄厚的创新型企业,成为区域经济中具有引领作用的中心城市。这与我市加快建成长三角北翼经济中心的目标定位是一致的。

一、有良好的现实基础

近年来,我市在建设创新型城市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一是科技综合实力显著增强。2008年,南通市被评为中国城市综合创新力五十强。2010年全社会研发投入占比接近2%。二是高新技术产业快速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由2005年的19.88%提升至2010年的34.7%,首次超过全省平均水平(33%)。三是创新创业载体建设突飞猛进。全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由2005年的8家增至2010年的58家,孵化面积由5万平方米增至215万平方米,入孵企业由103家增至1276家。省级以上企业研发机构由2005年的6家增至2010年的198家,建有省企业院士工作站29家。四是集聚资源能力大幅提升。全市引进省“双创人才”68名,初步形成了引进高层次人才、创办高科技企业、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链式效应。可以说,全市科技发展已站在一个新的起点,处于快速上升时期,为加快实施创新型城市奠定了基础。

二、存在不足

与创新型城市的标准要求相比,与先进城市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科技创新投入明显不足。表现为“三个偏低”。一是全社会研发投入总体偏低。目前仅是苏州的1/3,南京、无锡的1/2,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二是企业研发经费整体偏低。三是政府引导投入相对偏低。从总量看,2010年我市科技部门管理科技经费仅为无锡的26.7%、南京的38.8%,低于扬州与常州。

(二)产业核心竞争力不强。主要体现在:一是高新技术产业布局偏散、集聚性不强。缺少国家级高新区。二是企业规模偏小、传统产业占比偏高。2010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户均销售收入不足亿元,仅为全省平均规模的三分之二。三是产业环节偏低、价值链偏短。产业链不完整,产品带动性偏小,大部分集中在中间材料和零配件产品,关键技术配套主要依靠市外或国外引进。

(三)企业自主创新的主体作用有待增强。存在“四重四轻”现象:一是重设备轻研发。据全国第二次经济普查统计,我市当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有研发活动的仅占21%;企业科技经费中44.27%以上主要用于新上生产线或更新装备。二是重引进轻创新。我市绝大部分企业主要技术来源依靠外部,在产品研发和试验手段上,基本还停留在对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同类产品的模仿复制阶段。三是重眼前轻长远。90%企业希望产学研项目能“立竿见影”,愿意吃“现成饭”。有的企业主导产品甚至10年不升级,品种单一吃老本,没有长远的战略考虑。四是重制造轻创造。我市中小型民营企业大多从家族制企业和乡镇企业发展而来,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和品牌创新意识不强,对现代技术创新方法的认识和掌握不够,企业内部和社会的创新文化薄弱。

(四)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匮乏。一是科技人才占比偏小。目前,我市万名作业人员中科学家和工程师数69.06人,比全省平均水平低19.64人。二是企业高层次人才占比偏低。虽然我市人才总量达72.5万人,但具有硕博士以上学历人才为6092人,仅占0.8%。三是高校院所数量偏少、层次偏低。我市与中科院系统的科研院所、“211”工程系列大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世界500强企业研发机构等合作建设大院大所的步伐相对滞后。。

(五)科技创新政策的落实力度还不够大、政策体系还需完善。就拿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抵扣政策而言,去年我市到科技部门备案的企业257家,但享受此项政策的企业一共只有169家,全市大中型企业R&D经费31.43亿元,而实际享受加计扣除政策仅3.55亿元。而同期苏州、无锡实际加计扣除都达到20亿元。

三、对策建议

围绕我市2015年在江北率先基本建成创新型城市的目标,建议政府在以下几方面应着力加强。

一是要把推动产业技术创新作为实现经济转型升级的主攻方向。重点抓好“三个一批”:突破一批产业关键核心技术;转化一批产业高端环节自主创新项目;做大一批战略新兴产业。找准南通在战略新兴产业发展大局中的发展定位,确定重点发展领域,选准切入点,加强规划引导,下大力引进掌握发展领域核心技术的高端人才和领军型企业来通创业,集聚资源、集成扶持,推动海工装备、新能源、新材料、智能装备等优势产业向产业链两端延伸发展,前瞻布局信息网络、生物技术、物联网、设计创意以及海洋经济等一批前沿性的战略新兴产业,培育新的增长点,重点打造南通船舶与海洋工程自主创新产业带,培育一批千亿级、百亿级特色新兴产业基地和自主创新产业带,实现高新技术产业贡献份额和结构层次同步提升。

二要把培育创新型企业作为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的主要着力点。一要不断强化企业创新意识。大力推进企业创新联盟建设,鼓励企业普遍与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校企联盟和技术转移联盟等产学研联合体,促进企业生产经营关口向研发前移,高校院所科研活动重心向应用下移,推动创新资源向企业集聚,创新人才向企业流动,创新政策向企业倾斜,使创新成为企业自身发展的内在需求和内生动力。二要进一步完善企业“一站两院三中心”平台体系。重点支持行业龙头企业建设一批体现国家水平的企业研究院和重点实验室。三要加大对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投入,重点围绕产业园、科技园,建设完善与产业发展配套的技术研发平台、科技信息平台、技术转移平台和检验检测平台等科技公共服务体系,尽快形成专业化、社会化、网络化的科技服务体系。

三要把集聚高端人才作为实施创新驱动的关键举措。科技竞争核心是人才竞争,要不惜重金引进高端人才来南通创新创业、引进先进技术和创新成果来南通转化,要全方位优化人才政策,致力提升人才在南通的归宿感和荣誉感。要大手笔创建一批南通科学家工作室、实验室,要制定政策积极吸引南通籍优秀高校毕业生回通创新创业,要积极探索国际通行的产权、期权、股权激励制度,建立人才与资本结合、技术与贡献结合的分配导向,让一流人才获得一流回报,让一流企业留得住一流人才。

四要建立财政科技投入刚性增长机制。将财政科技投入增长纳入一票否决考核指标,确保财政科技投入稳步增长,市本级财政科技投入平均每年增加不低于5000万元,五年实现财政科技投入双倍增,创新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为在江北率先实现创新型城市建设提供强有力的财力支持。各县(市)区参照市建立财政科技投入刚性增长机制,2015年各县(市)区政府财政科技投入占全社会研发投入比重达到全省县(市)区平均水平。

五要设立大院大所引进专项资金和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重点支持和奖励市区、鼓励县(市)围绕产业发展多措并举引进大院大所,尤其要大力扶持以企业为主引进建设的重大研发机构,市县(区)联动、政企合力,全力推进大院大所引进工作,根本解决类似于中科院海洋所引进和建设资金困难的问题。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包含重点科技成果转化投资基金、创投引导基金和风险补偿资金。通过奖励研究开发、补贴和投资战略性技术开发项目等手段来吸引和扶持那些有技术、有项目但启动资金不足的高端人才来通创业,弥补和解决风险投资公司介入前的高端人才引进难、创新创业融资难等问题。

六要推进重点政策落实。必须解放思想,坚持放水养鱼,大力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真落实好研发费加计抵扣、高企税收优惠、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重大自主装备首购首用、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优惠等重点政策;对创投公司、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等提供最优惠的税收、最宽松的政策环境,为科技企业上市积极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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