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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民主党派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时间:2017-10-25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 小 + 大

 

南通市民主党派2017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市民主党派(民盟、民建、民进、农工、致公、九三)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2017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三、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编制现状。

四、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第二部分 市民主党派(民盟、民建、民进、农工、致公、九三)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单位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三部分 市民主党派(民盟、民建、民进、农工、致公、九三)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市民主党派(民盟、民建、民进、农工、致公、九三)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履行参政议政职能。围绕中共南通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通过调研报告、提案、信息、社情民意等渠道积极建言献策。

     2.履行民主监督职能。通过各党派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人员广泛联系社会各界人士,加强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及时掌握社情舆情,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诉求,为改革发展稳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3.加强与中共党委(统战部)、人大、政府、政协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加强与本党派中央、省委以及兄弟党派间的联系;加强与各级组织所在党政机构的联系。

     4.加强与基层组织的联系并指导基层开展活动;引导党派成员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围绕所在单位的中心任务献计出力,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

     5.根据各级组织要求,组织开展党派成员各项培训工作。做好组织发展工作,发现、推荐人才,根据要求做好相关人事考察考核工作。

     6.关注党派成员思想动态,反映成员意见和合理诉求,维护成员合法权益。

     7.做好机关内部管理工作,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努力提升机关绩效。

     8.做好宣传工作,编辑各党派简讯,建设和维护各党派网站。

     9.发挥党派成员的优势,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服务活动。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2017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深入学习中共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十九大会议精神、深刻领会精神实质,不断增强“四个意识”,不忘合作初心,切实履行好参政党职能。将学习中共十八届六中全会、十九大精神与学习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与开展“不忘合作初心,继续携手前进”专题教育活动及民主党派优良传统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以专家报告会,统战教育基地现场教学,专题座谈会,体会交流会,会刊网站专题报道等形式,面向全体党派成员,多层面推进。适应互联网时代的新要求,不断创新工作模式,加快宣传工作的信息化建设,继续办好党派机关刊物,借助网站、QQ群、微信公众号,增强与党派成员的互动,更加有效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2. 加大对各级新任领导的培训力度。2017年是党派换届后的第一年,一批年富力强的骨干成员走上了各级领导岗位。做好领导班子成员的学习培训,以提升政治素质和领导水平为重点,不断提高班子成员的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合作共事能力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努力建设高素质的领导班子,更好地履行参政党职能。同时,进一步抓好基层组织和骨干会员的培训工作,着力培养一批政治素质好、甘于奉献、作风民主、热心会务和组织能力强的支部工作骨干。帮助和指导基层组织不断丰富学习内容,创新活动形式,想方设法调动党派成员参加支部活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力争使基层组织建设上一个新台阶。坚持注重质量、注意数量、保持特色、优化结构的组织发展原则,做好全年的组织发展工作。

3. 充分发挥民主党派的群体作用和智力优势,用好“三个平台”,即中共市委直通车专报平台、市政协双月协商会平台、政协全体会议平台;打造“四支队伍”,即“两会人员”队伍、特约参政人员队伍、专委会委员队伍、信息员队伍。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十三五”规划,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深入调研、创新思路,切实提升履职能力,努力形成富有民主党派独到见解的“直通车”专报、“双月协商主题报告”、“建言献策专题报告”等诸多献计出力新成果,谱写民主党派参政议政新篇章。

4. 整合资源做强社会服务品牌,继续开展送教、送医、送文化和科技咨询等“三下乡”社会服务活动,如“烛光行动”、“彩虹行动”、“教育牵手活动”、“励志教育文化行”、“2017南通民进微服务在行动”、“思源工程—生育关怀行动”、“南通0+1公益基金”、 “同心行”、“走送助”、“同心智力行” 、“国际科学与和平周”等活动,扩大党派影响,进一步发挥参政党社会服务工作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助推作用。

5. 以“一评五制”为抓手,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市委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机制。以制度为保障,强化机关人员“四服务”意识——服务市委、服务专委会、服务支部、服务成员,推动机关各项工作走上科学、高效的运行轨道。

三、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编制现状。

六党派均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共有编制45人,其中行政编制39人,行政附属编制6人。实际在编在职人员38人,退休人员15人。

四、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市民主党派2017年部门预算由市六个民主党派(民盟、民建、民进、农工、致公、九三)预算组成。本预算,紧紧围绕南通市各民主党派中心工作,贯彻统筹财力、确保重点,厉行节约、强化约束,规范透明、强化约束的原则,按统一规定的财政供给政策、资金来源渠道和开支标准编制,收支全部纳入预算,保证各民主党派机关正常运转和各项职能的有效开展。

2017年市民主党派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收支预算总额1027.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948.3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9.31万元。

第二部分市民主党派(民盟、民建、民进、农工、致公、九三)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南通市各民主党派(民盟、民建、民进、农工、致公、九三)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1027.67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减少20.49万元,增长下降1.95%

(一)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总计1027.67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1027.67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1027.6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20.49万元,下降 1.95 %。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工资减少,办公设备购置减少。

2)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预算总计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支出预算总计 1027.67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 810.9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9.09万元,下降1.11%。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2.项目支出194.2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11.4万元,下降5.54 %。主要原因是减少办公设备购置和减少一名政府购买劳务。

3.不可预见费22.5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一般公共预算单位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单位运行经费支出预算 173.19万元,比上年增加0.49万元,增长0.28 %

三、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情况说明

(一)2017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4.45万元。

1.单位部门预算中不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实际因公出国(境)时,由财政部门根据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出国(境)计划和按标准核定的经费数额追加相关单位支出预算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在部门决算中公开。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预算 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 0万元,比上年减少 23.8万元,主要原因是实施了公车改革。

3.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24.45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2017 年度会议费支出预算27.35万元,比上年减少  5万元,主要原因是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会议制度,压缩会议费用。

(三)2017 年度培训费支出预算31.3万元,比上年减少2 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培训,减少培训。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税收财力安排、当年非税财力、专项收入、省补助、动用结余财力。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指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

四、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五、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通用项目、职能项目、市立项目支出安排数等。

六、不可预见费:指年初预留用于年度预算执行中不可预见支出的经费。

七、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单位运行经费:指各部门(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日常维修费、物业管理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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