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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志刚就优化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生态环境提出建议


时间:2016-05-19    点击: 次    来源:    作者:0 - 小 + 大

2016年518日下午,市政协召开常委会,围绕“优化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生态环境”主题进行专题协商。市政协常委、我会专职副主委刘志刚代表市政协第三调研组参加会议并作了题为“关于优化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生态环境的建议”的发言。

刘志刚在深入分析了当前在优化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生态环境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后建议

(一)科学构建创新创业服务体系,为优化“众创生态环境”提供不竭动力

强化人才服务。更加注重面向青年和大学生的创新创业教育和创业孵化。推进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鼓励高校普遍开设创业教育课程并纳入学分管理;允许拥有科技成果的教师和科技人员在一定期限内离开原岗位专职创办企业,允许教师兼职参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支持各类创业服务机构为大学生创业提供创业导师、创业培训、融资对接等服务。积极支持大企业高管及连续创业者再创业。

强化金融服务。加快推进专业金融集聚区建设,通过政策扶持、招商引导等支持集聚区建设发展,引进和发展入驻一批知名度高、专业性强、信誉度高、服务水平好的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机构;加快打造金融后台服务基地,发挥“南通创业融资服务平台”线上对接功能,增加“江海创投行”线下对接活动频次。优化间接融资结构,扩大直接融资,努力推动普惠金融发展。探索完善银行、保险、证券、信托、创业投资等机构间的合作模式,构建包括科技信贷、科技保险、集合融资、融资租赁在内的创业金融服务体系,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向创业企业提供一站式、系统化的金融服务;加快发展互联网金融,支持有条件的金融机构建设创新型互联网平台,依法依规设立互联网支付机构、网络借贷平台、网络金融产品销售平台等;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和制造业贷款比重,鼓励企业发行债券,推动上市和新三板挂牌;鼓励商业银行下沉机构网点,下放审批权限,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鼓励各县(市)区设立小微企业转贷基金,为困难企业降低“过桥”贷款成本;引导社会资本开展天使投资,支持各类主体为投资人和创业者搭建天使投资对接平台。

强化公共平台服务。健全完善市场定价机制,鼓励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设立技术转移服务机构,采取转让、许可、作价入股等方式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活动。充分发挥技术研发创新平台作用,支持建设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技术研发创新平台,集聚创新创业服务资源;支持社会力量围绕创新创业需求,搭建研发试验平台、中试平台、检验检测平台等市场化、专业化创新服务平台。

(二)着力培育创新创业发展形态,为优化“众创生态环境”输送巨大能量

推进众创空间蓬勃发展。鼓励行业领军企业发展服务化众创空间,引导和支持有条件的行业领军企业将内部资源平台化,面向企业内部和外部创业者提供资金、技术和服务支撑,开拓新的业务领域和创新产品。支持发展网络化众创空间,鼓励大型互联网企业等向各类创新创业主体开放技术、管理等资源,降低创业门槛和成本。围绕创新创业团队在融资、辅导、宣传、技术等方面的迫切需求,鼓励发展投资促进型、培训辅导型、媒体延伸型、专业服务型等创新型孵化器。全力推进众创空间集聚发展,提升各众创空间在孵化平台搭建、科技金融服务、创业人才培养、知识产权保护、技术交易等方面对大众创新创业的支撑能力;支持各县(市)区以产业转型升级为契机,通过盘活办公楼宇和厂房设施,建设众创空间集聚区。

推进高精尖领域创新创业。支持高端产业领域创新创业,鼓励各类创新创业主体聚焦金融、信息、科技等生产性服务业,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文化创意等高端产业领域开展创新创业。促进产业链高端环节创新创业,积极发展专业技术服务、检验检测服务和评估咨询服务;积极引导创业项目向概念创意、研发测试、设计服务、系统集成、品牌经营、供应链管理、互联网营销等高附加值环节集中。鼓励高端业态创新创业,积极推进传统产业与新兴业态融合发展,大力推进电子商务、互联网教育、互联网金融、互联网健康、智慧能源、智慧农业、智能制造等业态发展,推动生活性服务业规范化、连锁化、便利化、品牌化、特色化发展。 

推进科技文化融合创新。积极培育科技文化融合优势企业,形成一批有特色、有实力的骨干文化创意企业,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与骨干文化创意企业进行多层次合作。加强科技文化创新创业载体建设,搭建文化金融创新应用、多媒介综合信息服务和权威智库发展等体系,支持建设以创意设计、动漫游戏、数字出版、新闻媒体、文化信息服务等为重点的文化产业众创空间。围绕文化产品与服务的创意创作、设计制作、展示传播、消费体验等环节,开展科技文化关键共性技术攻关与成果推广应用。

(三)全面完善创新创业空间布局,为优化“众创生态环境”整合各方资源

提高跨区协同创新创业功能。加强与上海科创中心、苏南科创园的合作,搞好政策衔接,聚焦市场环境、金融服务、知识产权、科研教育、人才流动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推进长三角区域一体化技术市场、金融市场、产权市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促进区域创新创业资源共享。

打造区县创新创业特色园区。建设区县创新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基地,聚焦家纺、红木电商、工业机器人、教育装备、精密机床、建筑设计空间等平台打造,在县(市)区建设一批技术支撑和创业投资能力强、专业服务水平高、领域特色鲜明的产业孵化平台和小企业创业基地。建立县(市)区与中心城创新成果对接和应用机制,建设需求对接和新技术、新产品(服务)推介平台,推动中心城的高端研发成果在县(市)区率先应用;支持区县建设一批协同创新中心、科技新城、特色园区、创新创业社区等创新创业载体,引导更多创业项目向区县转移布局,推进县(市)区创新创业差异化、特色化发展。

提升国际化发展水平。吸引集聚国际创新创业资源,通过合作共建、资源共享等多种方式建设国际化创业服务机构,带动本市创业服务模式创新;积极引导创业服务机构与国际技术转移机构对接,开展技术交易及国际技术转移服务,引进一批国际领先的原创技术;鼓励和引导国内资本与国际优秀创业服务机构合作设立创业服务平台。打造创新创业对外交流平台,围绕新兴产业领域创新创业对外发展需求,建设国际创新创业合作平台,推动人才、技术、管理等方面的交流合作。支持各类创业服务机构国际化发展,通过在海外设立科技园区、与海外优秀孵化机构合作、开展联合孵化等多种方式,搭建创新创业企业国际化发展平台。

(四)不断完善创新创业保障机制,为优化“众创生态环境”积极保驾护航

完善公平竞争市场机制。建立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加大对不利于创新创业的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及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调查和处置力度。完善全市企业信用信息体系,建立统一共享的小微企业名录,推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推动行政机关行政处罚、司法机关司法裁决,以及行业协会、商会对会员实施惩戒的信息归集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完善以信用管理为基础的创新创业监管模式。完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扩大社会资本投资途径,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教育、医疗、养老、文化等领域的公共产品与服务供给。

完善政府创新服务机制。以创业企业共性需求为核心,支持市场化服务机构通过商业模式设计,提供政策法律咨询、注册登记、知识产权、科技金融等服务;建立创新创业网络化服务平台,提高政府服务效率和水平。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全面调整优化与创新创业相关的审批、认证、收费等事项;建立政府、市场和社会多元参与的创新创业治理结构和机制,引导众创空间自主探索、自我管理、自律发展,依托社会机构等组织开展众创空间评选、创业项目遴选、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激发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创新活力,推进应用研究创新与市场需求对接,对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以科技成果作价入股的企业,放宽股权奖励、股权出售对企业设立年限和盈利水平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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