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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主促进会章程


时间:2016-08-11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 小 + 大


第一章 工作总则

第一条本会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紧密联系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积极发挥参政党的作用。

第二条本会以服务科学发展为参政议政第一要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强与 政府有关部门的联系,深入调查研究,对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协商决策和进行民主监督。

第三条本会经常了解、及时反映社情民意,为化解矛盾、协调关系,促进社会和谐 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第四条本会积极参加人民政协的各项活动,发挥本会在爱国统一战线中的作用。推动担任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在各级人大、 政府及政府工作部门、政协、司法机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人民团体、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等任职的会员认真履行职责,支持担任特约人员的会员开展工作。

第五条本会以服务为宗旨,面向社会,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突出特色, 开展社会服务工作,为人民群众多办实事。

第六条本会加强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发现和培养人才,向各级人大、政府 及政府工作部门、政协、司法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方面 推荐人才,为各类人才充分发挥作用创造条件。

第七条本会加强与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和海外侨胞的交往与合作,为实现祖国的繁荣和统一作出贡献。

第八条本会把加强思想建设放在自身建设的首位,推动和帮助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 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深入进行坚持基本路线、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和会章会史教育。

第九条本会的组织发展坚持以从事教育文化出版工作的知识分子为主、以大中城市为主、以有一定代表性的人士为主的原则。发展会员要注重质量,坚持发展与巩固相结合、有计划稳步发展的方针。

第十条本会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贯彻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实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民主程序,把领导班子建设成为政治坚定、作风优良、工作高效、团结合作的领导集体。

第十一条本会依法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文化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推进机关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第十二条本会加强对统一战线、人民政协、多党合作理论和会史的研究,积极推动理论创新和工作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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